有棵树(300209):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关于自行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63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 关于自行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王维、刘智辉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按照上述规定,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九十日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提交的《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人及其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1、召集人 王维、刘智辉。 召集人在2025年9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前,召集人已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10%,具体如下:
召集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召集人保证,一致行动关系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权益变动相关规定的情况;召集人之间、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及代持关系。 2、履行的召集程序 1、召集人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召集人于2025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与此前提交董事会函件中所载议案完全一致的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2025年9月1日披露《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 5、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召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与车站北路交汇处(东北角)406号长沙延年世纪酒店二楼延庆厅 三、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至议案2.00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上述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相关候选人均同意接受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等额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2025 9 29 9:00-12:00 14:00-18:00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下午 。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城莲花广场-A座8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城莲花广场-A座8楼(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召集人办公室 电话号码:0755-22671473 电子邮箱:xingyun@xingyungroup.com 6、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5、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王维、刘智辉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09 2、投票简称:有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 4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 附件2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附件3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29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4 1、王维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南京大学本科、墨尔本大学硕士、香港城市大学博士,日本早稻田大学客座教授。历任中兴供应链海外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1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王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52,462股。王维先生与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王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100%子公司,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先生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和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王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砚耕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管理学理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曾获2018年度《CorporateTreasurer》亚太地区最佳司库与财资策略奖。历任中兴供应链销售总监。2024年9月-2025年1月,曾任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裁等职;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云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巍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广州云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3月至今,任广州海丝智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王砚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砚耕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王砚耕先生为公司股东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100%子公司,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王砚耕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砚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海龙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曾获得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促进会副会长、第二届新湖南贡献奖先进个人、长沙市总工会“新锐杯”杰出企业家。2020年3月-2021年9月,曾任湖南文和友乔口小龙虾养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2019年7月至今,任湖南文和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等职。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刘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海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维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100%子公司,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龙是行云湖南的合伙人负责行云在湖南的业务开展。除此之外刘海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文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东北师范大学电子商务学士、管理学学士,中欧商学院MBA,上海交通大学EMBA。历任中国烟草浙江工业公司销售经理、百威英博中国并购整合和市场拓展总监、极鲜网联合创始人。2021年3月-2023年7月,曾任云哟(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1月-2025年2月,曾任重庆云渝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2025年2月,曾任浙江云贸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等职。2019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8月至今,任浙江云行湖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张文先生为公司股东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100%子公司,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张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5 1、颜爱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管理学博士,商学院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讲师、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湖南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1995年8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中南大学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国家CTTI智库)首席专家等职。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颜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徐欣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8月至今,兼任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徐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王等五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子公司财务总监、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德国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14年7月至今,任深圳高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上海众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王等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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