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6033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仲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PANJANWEI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祁峰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许腾、副总经理佘笑梅、谭小平、王斌、蔡皓,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国荣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所有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小江、王念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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