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 g.com/cn 网址 kpmg.com/cn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4538号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微芯生物”) 于 2022年 7月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的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微芯生物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4538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的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5年6月 30日止的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5,462,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37,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2年 7月 11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 7月 11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11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为积极满足西格列他钠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新药研发进度情况,公司于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将原计划用于CS12192的 5#原料药车间与 8#多功能制剂车间的部分生产场地,变更为西格列他钠原料药车间以及制剂车间,以实现西格列他钠的扩产。该议案已经 2024年4月 19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1446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3年 8月 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4年 7月 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 1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截止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 床试验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 完毕日期由 2024年 12月 31日调整为 2026年 12月 3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 利息收入。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目前仍在持续投入过程中,故效益测算不适用。 注 2: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 III期临床试验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未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承诺效益,且不涉及效益计算,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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