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001313):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77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况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时间,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业务。授权保理业务办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的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保理业务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将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市场信誉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2、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保理金额、期限 1、保理金额:保理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2、保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 2、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 3、确定保理业务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4、办理与保理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保理业务办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的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开展保理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