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6000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6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乡村投资基金)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拟认购金额不超过8亿元。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并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若确认央企乡村投资基金为发行对象,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上述发行条件与央企乡村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关联交易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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