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0030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4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0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9月15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爱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3人,代表股份 374,504,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91%。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1,386,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5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113,118,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8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77,449,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968,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61,481,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0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3,10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1%;反对1,40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弃权1,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045,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70%;反对1,40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2%;弃权1,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3,100,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0%;反对1,402,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弃权1,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04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8%;反对1,402,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4%;弃权1,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光文、白涵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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