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香鹏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49,766,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1 份总数的27.75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8,912,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853,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853,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853,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7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5%;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84%;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4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7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5%;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84%;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4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6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1%;反对16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79%;反对16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50%;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7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5%;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84%;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4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57,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反对17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63%;反对17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6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69,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5%;反对16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13%;反对16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1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6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1%;反对16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79%;反对16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50%;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7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5%;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84%;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4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7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5%;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84%;反对1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4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6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1%;反对16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79%;反对16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50%;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1%。 议案2.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6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9%;反对365,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5%;弃权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823%;反对365,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74%;弃权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明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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