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香江控股(600162):香江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9月11日、9月12日以及9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179.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7%,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98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9月11日、9月12日以及9月 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问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179.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7%,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98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11日、9月12日以及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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