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834415):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15:17 中财网
原标题:恒拓开源: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5-091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赢智航”)及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航空”)与关联方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达科”)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将于 2025年 9月 30日租期届满。恒赢智航及智能航空拟分别与宏瑞达科就续租办公场所事宜签订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 9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 7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牟轶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 1至 6层 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 10月 17日
法定代表人:牟轶
实际控制人:天秤成功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6,000,000元
实缴资本:196,000,000元
主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董事牟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财务状况:
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236,079,181.04元
净资产:182,823,014.86元
营业收入:18,288,973.60元
净利润:2,883,888.14元
上述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四层东侧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租用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租用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房屋的事项双方拟签署协议,发生的租赁费用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按季度开票并按季度支付租金。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租赁业务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公司支付租赁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一: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恒赢智航拟与关联方宏瑞达科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5年 10月 1日;租期届满日:2028年 9月 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 4层东侧区域共计580.05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 952,732.13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贰仟柒佰叁拾贰元壹角叁分),每三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每个缴费周期租金为 238,183.03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捌拾叁元零叁分),即协议期内租金共计2,858,196.39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陆元叁角玖分),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第 1日前向甲方支付该缴费周期的租金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房屋租金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211,718.25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捌元贰角伍分),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 52,929.56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玖佰贰拾玖元伍角陆分)。本协议期限内,物业服务费含税总金额共计 635,154.75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伍分)。每三个月为 1个缴费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首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费周期的物业服务费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物业服务费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其他服务:
(1)机柜使用费
收费标准: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年/台。乙方使用的机柜数量为 1个,其中独立机柜 1个,共享机柜 0台,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使用费为 60000元。机柜使用费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确认使用前 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周期机柜使用费。甲方收到费用后的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2)多功能厅、展厅使用费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长*宽(m)面积(m2)容纳人数租金 
1(小)7.92*5.0239.8020-30400元/天100元/时
2(中)8.13*7.2659.0230-40600元/天150元/时
3(大)7.26*13.497.2850-70800元/天200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 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日内向甲方支付 238,183.03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捌拾叁元零叁分),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协议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关联交易协议二: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拟与关联方宏瑞达科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5年 10月 1日;租期届满日:2028年 9月 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 4层东侧区域共计 580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 952,65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每三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每个缴费周期租金为 238,162.5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陆拾贰元伍角),即协议期内租金共计 2,857,9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第 1日前向甲方支付该缴费周期的租金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房屋租金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 211,7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整),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 52,925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本协议期限内,物业服务费含税总金额共计 635,1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壹佰元整)。每三个月为 1个缴费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首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费周期的物业服务费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

其他服务:
(1)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长*宽(m)面积(m2)容纳人数租金 
1(小)7.92*5.0239.8020-30400元/天100元/时
2(中)8.13*7.2659.0230-40600元/天150元/时
3(大)7.26*13.497.2850-70800元/天200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 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日内向甲方支付 238,162.5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陆拾贰元伍角),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协议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因续租办公场地,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恒赢智航及智能航空分别与宏瑞达科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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