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832149):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达成解锁条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15:19 中财网
原标题:利尔达: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达成解锁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5-099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达成解锁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15日届满,第一个锁定期达成解锁条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由于监事会成员全部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无法作出决议,直接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5月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四)2021年6月24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657号),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五)2021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股转系统函﹝2021﹞1657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3,949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2021年9月15日,公司完成新增股份挂牌,新增股份3,837万股。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年,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且持有人获授财产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算。2021年9月15日,公司完成新增股份挂牌,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且持有人获授财产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限售期分为内部限售期和法定禁售期:
(一)内部限售期
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财产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的内部限售期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且持有人获授财产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公司以换取员工服务为前提向持有人实施激励,持有人承诺自获授财产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在公司的任职时间不短于其持有权益的内部限售期。

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解除内部限售应当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若公司层面未完成业绩指标,则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的内部限售期将自四年(或五年,依本管理办法下文根据持有人间接持股数量而定)内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再行延长24个月。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内部限售期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经管理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转让。在内部限售期内,合伙人工商登记变更时不得违反关于内部限售期和员工所持权益转让的相关规定。

不同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内部限售期根据其间接持股数量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1)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5万股及5万股以上
①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5万股的部分,该部分股票对应的内部限售期为4年。

②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超过5万股的部分,该部分股票对应的内部限售期为5年。

(2)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5万股以下
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对应的内部限售期为4年。

(二)法定禁售期
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上市”)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或为成功上市之目的持股平台自愿承诺的合伙企业自上市之日起不得转让/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期间为“法定禁售期”。

三、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达成解锁条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考核条件已达成,具体如下:(一)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公司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公司完成指标一或指标二任一指标视为公司完成业绩目标:
考核指标业绩考核目标
指标一: 净利润指标一、以经审计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 数,公司计划每年度考核目标: 1、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净利润(剔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增长不低于20%; 2、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非净利润(剔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增长不低于45%; 3、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剔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增长不低于70%; 4、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剔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增长不低于100% 二、以经审计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 数,2021年-2024年(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累计净利润达到2020年【6.35】倍。 前述两项指标完成任何一项即视为完成指标一。
指标二: 收入指标一、以经审计的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计划每年度考核目标: 1、以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合并报 表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5%; 2、以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合并报 表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32%; 3、以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合并报 表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2%; 4、以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合并报 表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75%; 二、以经审计的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2024年(4年)经审计的累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达到 2020年【5.74】倍。 前述两项指标完成任何一项即视为完成指标二。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对净利润造成的影响)。

②上述“收入”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③若公司层面未完成业绩指标,则持有人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的内部限售期将自四年(或五年,依本管理办法下文根据持有人间接持股数量而定)内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再行延长24个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员工持股计划不设置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二)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历年的年度报告,考核达成情况如下:
(1)指标一:净利润指标


年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 的扣非净利润(元)增长率(%)达成情况
202043,586,902.83  
2021178,296,074.59309.06%达成
2022105,979,772.69143.15%达成
2023-4,760,205.87-110.92%未达成
2024-100,258,727.61-330.02%未达成


年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 的扣非净利润(元)倍数达成情况
202043,586,902.83  
2021-2024年179,256,913.804.11未达成
(2)指标二:收入指标


年度营业收入(元)增长率(%)达成情况
20201,377,057,504.97  
20212,205,520,032.2860.16%达成
20222,578,303,266.5087.23%达成
20232,426,230,950.5476.19%达成
20241,958,363,348.9342.21%未达成
②:

年度营业收入(元)倍数达成情况
20201,377,057,504.97  
2021-2024年9,168,417,598.256.66达成
综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首次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办理解限售手续。解除限售后,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按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

上述信息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2)季度报告公告、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事项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提前终止。公司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时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审核公司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达成解锁条件》的议案符合公司《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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