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00203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韦典含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23人,代表股份461,356,9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73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 443,908,9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299%。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广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朱琬瑜女士,代表公司股份 233,391,995股 股东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胡腾女士,代表公司股份140,344,607股 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朱琬瑜女士,代表公司股份 70,172,302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20人,代表股份17,448,0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3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20人,代表股份17,448,0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50,94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22%;反对10,217,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2148%;弃权198,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31,61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04%;反对10,217,99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625%;弃权198,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51,794,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74%;反对9,31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0181%;弃权251,4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85,73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956%;反对9,310,7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630%;弃权251,4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51,805,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97%;反对9,312,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0184%;弃权23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96,62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580%;反对9,312,08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705%;弃权23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罗永丰先生、黄美琪女士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达安基因《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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