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倍数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40:40 中财网
原标题:斯迪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倍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
整倍数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闯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10,785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21,57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600,000股,金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蓉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9.50%降至38.92%,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金闯   
住所江苏省太仓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蓉   
住所江苏省太仓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2日   
权益变动过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 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2,600,000股,金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蓉女士合计持 股比例由39.50%将至38.9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披 露,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斯迪克股票代码300806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60.00000.57%  
合 计260.00000.5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7,904.221439.50%17,644.221438.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904.221439.50%17,644.221438.9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金闯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 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 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10,785股、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21,57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 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 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动名单》 
(2)金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金闯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金闯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金闯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金闯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金闯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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