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福鞍股份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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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40: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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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福鞍股份:
福鞍股份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
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穆建华 | 董事 | 1,582,100 | 0.49% | IPO前取得:7,100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225,000股
股权激励取得:1,350,000股 |
韩跃海 | 董事 | 1,350,000 | 0.42% | 股权激励取得:1,350,000股 |
刘爱国 |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 300,000 | 0.09% | 股权激励取得:300,000股 |
尹晨阳 | 董事 | 100,000 | 0.03% | 股权激励取得:100,000股 |
吴迪 | 高级管理人员 | 213,800 | 0.07% | IPO前取得:101,300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112,500股 |
于广余 | 高级管理人员 | 200,000 | 0.06% | 股权激励取得:200,000股 |
合计 | —— | 3,745,900 | 1.17% | ——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6,475股,即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月14日)进行,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吴迪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213,800股 |
持股比例 | 0.07%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01,3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12,500股 |
股东名称 | 穆建华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1,582,100股 |
持股比例 | 0.49%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7,1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25,000股
股权激励取得:1,350,000股 |
股东名称 | 韩跃海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1,350,000股 |
持股比例 | 0.42%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1,350,000股 |
股东名称 | 刘爱国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300,000股 |
持股比例 | 0.09%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300,000股 |
股东名称 | 尹晨阳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100,000股 |
持股比例 | 0.03%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100,000股 |
股东名称 | 于广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200,000股 |
持股比例 | 0.06%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2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原因 |
第一组 | 吴迪 | 213,800 | 0.07% | 是福鞍控股有限公
司的股东 |
| 福鞍控股有限公
司 | 85,328,620 | 26.63% | 吴迪是股东之一。 |
| 中科(辽宁)实业
有限公司 | 87,075,363 | 27.17% | 是福鞍控股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合计 | 172,617,783 | 53.87%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吴迪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5345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2%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345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穆建华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95525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12%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95525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及股权激励
取得的股份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韩跃海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375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11%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375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刘爱国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75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2%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5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尹晨阳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5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1%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于广余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50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2%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0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本文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穆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福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鞍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迪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股东吴迪、穆建华承诺: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