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亭酒店(3010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5-027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宣路18号浙谷深蓝中心3号楼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晓东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人,代表股份124,498,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02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2,81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1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682,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5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3人,代表股份1,682,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682,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392,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5,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15%;反对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11%;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38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18%;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8%;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三)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3.0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24,39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7%;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11%;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0%;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0%。 议案3.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24,39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7%;反对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11%;反对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15%;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议案3.0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4,39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7%;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11%;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0%;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0%。 表决情况:同意124,38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18%;反对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2%;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0%。 议案3.05、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4,38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18%;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8%;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议案3.06、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124,39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7%;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11%;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0%;弃权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0%。 议案3.07、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4,39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687%;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11%;反对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15%;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议案3.0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4,38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18%;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8%;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议案3.09、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4,38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18%;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8%;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可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4,38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18%;反对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8%;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张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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