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55:53 中财网
原标题:宇瞳光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6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118,765,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3,25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3人,代表股份45,50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52,129,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620,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3人,代表股份45,50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6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74,118,98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113,5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1,005,481股。)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50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6%;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0%;弃权11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5,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3%;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弃权11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60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11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96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7%;反对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11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4,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1%;反对50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2%;弃权11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8,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7%;反对50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9%;弃权11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0%;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弃权11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9,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8%;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8%;弃权11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8%;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8%;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5,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9%;反对50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2%;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5%;反对50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6%;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5,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9%;反对50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2%;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5%;反对50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6%;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01,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3%;反对54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5%;弃权12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465,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72%;反对54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0%;弃权12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8%。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2%;反对50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2%;弃权12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7,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6%;反对50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6%;弃权12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7%。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8%;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8%;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9、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8%;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8%;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1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40,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5%;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弃权1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504,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06%;反对5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8%;弃权1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

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104,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4%;反对54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7%;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468,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8%;反对54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3%;弃权1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309,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8%;反对6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4%;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45,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25%;反对6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6%;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9%。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30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6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4%;弃权11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45,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06%;反对6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6%;弃权11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30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6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4%;弃权11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45,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06%;反对6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6%;弃权11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4,69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8%;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48,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6%;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5%;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69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8%;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48,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6%;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5%;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69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8%;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48,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6%;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5%;弃权116,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律师、李莎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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