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0030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欣贺国际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9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2025 、股东大会届次: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柏豪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289,91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4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9,56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68.8592% 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34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883,260股,占公司有表0.4478% 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33,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34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44,4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0.0153%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89,819,180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2.8780% 44,400 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44,4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89,819,180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2.8780% 44,400 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通过《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44,4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10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89,819,180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2.8780% 44,400 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11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44,4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综上,议案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80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41%;反对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3%;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94.7644% 54,200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钮臻恬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祝悦、黄婧雅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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