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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30086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11:31 中财网
原标题:南大环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0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科学楼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俊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5,208,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2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4,43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5,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5,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5,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0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9%;反对4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4%;弃权1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954%;反对4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233%;弃权1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80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5%;反对3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弃权7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28%;反对3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62%;弃权7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80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1%;反对3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1%;弃权7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079%;反对3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712%;弃权7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80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3%;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弃权7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04%;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87%;弃权7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80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3%;反对3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6%;弃权8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04%;反对3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38%;弃权8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59%。

3.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9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2%;反对3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9%;弃权81,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785%;反对3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840%;弃权81,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75%。

3.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1%;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弃权81,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138%;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87%;弃权81,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75%。

3.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80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3%;反对37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弃权3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62%;反对37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26%;弃权36,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2%。

四、律师见证情况
(二)见证律师姓名:韦艳、李永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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