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3001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77名,代表股份110,72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8.47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7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546,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1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475名,所持股份合计14,546,384 1.2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8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9,67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9%;反对9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4%;弃权1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30%;反对9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8%;弃权1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2%。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9,65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9%;反对9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6%;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 份总数的92.7731%;反对9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48%;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1%。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9,66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67%;反对9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7%;弃权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9,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66%;反对9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31%;弃权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 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9,66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62%;反对9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5%;弃权1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 13,719,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25%;反对9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16%;弃权1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8%。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9,5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弃权2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63,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02%;反对9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7 295,000 3,1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1%。 6.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9,65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8%;反对9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4%;弃权1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6,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643%;反对9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8%;弃权1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9%。 7.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10,38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3%;反对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4%;弃权1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4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82%;反对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9%;弃权1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9%。 8.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9,62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1%;反对9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总数的0.1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8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48%;反对9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38%;弃权1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1.2214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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