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口头方式通知,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全体董事共同推选李德志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德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德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谢涛先生、白延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龚倩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李海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好的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企业合规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万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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