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21:49 中财网
原标题:绿联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联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21元/股,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2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797.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23.6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092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 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截至2025年6 月30日累计 投入金额
1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建设项目55,120.3655,120.3631,620.74169.64
2智能仓储物流建设 项目11,041.7911,041.79-不适用
3总部运营中心及品 牌建设项目39,209.1339,209.1322,492.995,469.17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5,000.0045,000.0023,109.8814,000.00
合计150,371.29150,371.2977,223.6119,638.8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种类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四)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具体类型、每次购买的产品的具体金额及期限、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分别为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六)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委托理财的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含子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时,将根据资金性质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募集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有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并明确约定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条款。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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