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30098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22:05 中财网
原标题:中红医疗: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3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7号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桑树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46人,代表股份
306,691,51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436,202股,下同)后的股份总数的71.75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05,818,59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71.54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42人,代表股份872,9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20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43人,代表股份
874,57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2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5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42人,代表股份872,9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2042%。

8.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9.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45,9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125,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20,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610%;反对125,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79%;弃权20,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1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44,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125,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21,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7,3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03%;反对125,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91%;弃权21,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0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2.0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44,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125,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21,7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7,3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03%;反对125,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79%;弃权21,7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18%。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2.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26,4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143,8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弃权21,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9,4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230%;反对143,8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463%;弃权21,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0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2.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21,9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125,9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43,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124%;反对125,9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069%;弃权43,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806%。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09,1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反对16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22,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2,1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449%;反对16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101%;弃权22,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5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17,4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129,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44,9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0,4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939%;反对129,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614%;弃权44,9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4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08,1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反对138,9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44,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1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305%;反对138,9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860%;弃权44,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3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8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08,6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反对139,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43,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7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917%;反对139,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0%;弃权43,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53%。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9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21,4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125,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44,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4,4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513%;反对125,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91%;弃权44,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49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10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06,514,4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127,2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弃权49,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7,4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509%;反对127,2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79%;弃权49,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12%。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莲花和荣秋立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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