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与董事会席位的议案》,免去徐耀庭先生原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耀庭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4月23日,离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经理,其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徐耀庭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徐世明先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因此免去徐世明先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徐世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耀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投票表决,徐耀庭先生(简历见附件)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与现任六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耀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1985年7月至1997年9月,任嘉兴市财政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副主任科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0月,任嘉兴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副主任科员;1999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嘉兴市国税局稽查局协查科副科长;2002年7月至2006年8月,任嘉兴市国税局南湖区分局副科长;2006年8月至2014年3月,任嘉兴市秀洲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嘉兴市国税局港区分局副科长;2017年3月,任嘉兴市南湖区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任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耀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000股,持股比例为0.17%。徐耀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耀庭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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