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国华(000004):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22:29 中财网
原标题:*ST国华: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案件已上诉,部分案件二审已判决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3,936.9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参照一审判决对本系列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因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事项,自2023年1月起陆续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立案文件,此前涉及原告350人,涉诉金额累计3,936.90万元(已撤诉案件按0元统计,涉及变更起诉金额或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按最新起诉金额统计),深圳中院已对350起案件作出撤诉裁决或一审判决,公司应赔偿损失金额累计3,517.67万元,应承担诉讼费累计61.31万元,部分案件公司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以及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8日、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21日、2025年8月2日、2025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5-010、2025-038、2025-047、2025-059、2025-070)。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1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在该起案件中,公司应赔偿原告损失53,051.96元,应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215.95元,另外二审受理费1,126.3元,由公司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系列案件原告累计350人(其中30人已撤诉,另有4人撤诉后重新起诉),涉诉金额累计3,936.90万元(已撤诉案件按0元统计,涉及变更起诉金额或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按最新起诉金额统计),深圳中院已对全部案件作出撤诉裁决或一审判决,公司应赔偿损失金额累计3,517.67万元,应承担诉讼费累计61.31万元,部分案件公司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其中1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参照一审判决情况对本系列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系列部分案件二审已判决,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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