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建湘、李江、李清、宾建存)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30:38 中财网
原标题:和胜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建湘、李江、李清、宾建存)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胜股份
股票代码:002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李建湘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号**栋**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江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清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村金昌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宾建存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105国道***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 9月 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备查文件.......................................................................................................15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湘、李江、李清、宾建存
上市公司、和胜股份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公司上市后,因公司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减持股份及李建湘先生认购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情况发生变化。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建湘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41963********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号**栋**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现任和胜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3211967********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现任和胜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3211965********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村金昌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现任和胜股份子公司中山瑞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基本情况
姓名:宾建存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3111958********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105国道***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无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李建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江为李建湘之胞弟,股东宾建存为李建湘之姐夫,股东李清为李建湘之胞妹。

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李清女士与宾建存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确认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事实上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约定各方在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之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担任董事以及促使所能提名、控制的董事行使董事权利或协议约定的权利时应保持一致行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或措施对李建湘先生采取排斥行为或使李建湘失去作为实际控制人地位之行动,如各方在行使以上权利时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以李建湘先生表决意见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自2017年上市以来至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期间,因上市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2016年、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湘先生认购2021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等事项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变动事宜公司总股本 (股)合计持股数 量(股)股份变动 数量(股)持股比例 (%)
1上市公司上市时120,000,00052,161,230043.47
2上市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 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5股180,000,00078,241,84426,080,61443.47
32018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183,623,10078,241,844042.61
42019年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首 次及预留2018年股权激励 计划的股份183,614,80078,241,844042.63
52020年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183,537,03078,241,844042.63
6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湘先 生、李江先生、李清女士减 持股份183,537,03074,839,044-3,402,80040.78
72021年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183,531,03074,839,044040.78
82021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184,744,77074,839,044040.51
92022年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184,729,92074,839,044040.51
102022年上市公司实施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185,030,05574,839,044040.45
112022年李建湘先生认购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99,713,01789,522,00614,682,96244.83
12自主行权及回购注销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199,929,25689,522,006044.78
132023年实施2022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4.002092股279,942,783125,349,53835,827,53244.78
142024年回购注销2021年股 权激励计划的股份279,114,081125,349,538044.91
152025年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 湘先生减持股份279,114,081117,116,218-8,233,32041.96
162025年实施2024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新股上市 后)309,959,238117,116,218037.78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当时总股本比 例持股数量 (股)占当前总股本比 例
李建湘36,703,08330.59%87,901,66328.36%
李江5,540,0194.62%10,476,4063.38%
宾建存5,470,8154.56%10,797,6053.48%
李清4,447,3133.71%7,940,5442.56%
合计持有股份52,161,23043.47%117,116,21837.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37,157,67711.99%
限售条件股份52,161,23043.47%79,958,54125.80%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持股数量和总股本12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以公司2025年9月18日(新股上市后)总股本309,959,238股计算。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建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江先生未在其他公司任职。

李建湘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李建湘湘潭麦肯特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湘潭龙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中山市湘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湘潭仙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长源信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最近三年未有证券期货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和胜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限售股(股)无限售流通股(股)质押股份(股)
李建湘87,901,66372,101,23715,800,42635,180,000
李清7,940,54407,940,5442,430,000
李江10,476,4067,857,3042,619,1020
宾建存10,797,605010,797,6050
注: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上述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2025年9月3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新股将在2025年9月18日上市。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李建湘大宗交易2025/4/813.114,915,1001.76%
 大宗交易2025/5/814.37459,1000.16%
 大宗交易2025/5/914.67142,7000.05%
合计  5,516,9001.9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建湘先生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7.78%,李建湘先生持股28.36%,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_____________
李建湘
2025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
李江
2025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_____________
李清
2025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_____________
宾建存
2025年9月15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 
股票简称和胜股份股票代码002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建湘李江李清宾建存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 ***号**栋**房广东省中山市三 乡镇平东***广东省中山市三 乡镇平东村金昌 路***号***广东省中山市三 乡镇105国道***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52,161,230股 持股比例:43.4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17,116,218股 持股比例:37.7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是□否■其他□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是■ 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_______
李建湘
2025年9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_____________
李江
2025年9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_____________
李清
2025年9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_____________
宾建存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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