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1:36:03 中财网
原标题:通合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350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5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7名,代表66,051,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003%(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174,738,099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4,738,099股,下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数为59,001,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5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6名,代表股份数为7,050,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8名,代表股份数为13,179,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2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0.0205%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017,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0.2383% 2,700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3.02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6,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4,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5%;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3.03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6,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4,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5%;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6,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4,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5%;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6,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 31,400 0.0475%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4,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5%;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3.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3.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7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5%;反对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5.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66,017,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0.2345% 3,300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0.0250%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2/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5.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6,000,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28%;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28,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0%;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13,145,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99.7405% 30,900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19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3,300 0.0050%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21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6,017,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2/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017,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2,800 0.0042%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2/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017,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017,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2,700 0.0041%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145,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范艺娜律师和范雅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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