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富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2,184,700股,占上市公司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2,11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7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5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52%;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52%;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本项子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本项子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751%;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0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贾富忠先生、贾熙先生、贾毅先生、张恭辉先生、徐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贾富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9股 4.02.候选人:选举贾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9股 4.03.候选人:选举贾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8股 4.04.候选人:选举张恭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8股 4.05.候选人:选举徐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贾富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9股 4.02.候选人:选举贾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9股 4.03.候选人:选举贾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8股 同意股份数:1,008股 4.05.候选人:选举徐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8股 贾富忠先生、贾熙先生、贾毅先生、张恭辉先生、徐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莉女士、丁兆国先生、吴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7股 5.02.候选人:选举丁兆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7股 5.03.候选人:选举吴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股 5.02.候选人:选举丁兆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股 5.03.候选人:选举吴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股 王莉女士、丁兆国先生、吴培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杨菲 3、结论性意见: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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