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00301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1:40:47 中财网
原标题: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5,219,3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4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4,333,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77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6,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630%。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36人,代表股份886,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630%。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1)同意45,189,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594%;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3%;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44%。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同意45,18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0%;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9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23%;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77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废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8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0%;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8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0%;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80,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1%;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0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0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5,18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0%;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1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67,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5%。

3.11《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3.1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17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晶、丁宇宇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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