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7:05:4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盛虹: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5年9月16日,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2025年6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9月16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本次增持主体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9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260,029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9月15日公司总股本6,611,229,638股为计算基数,下同)比例的0.14%,具体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累计增持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盛虹苏州401,978,4926.08%9,260,029411,238,5216.22%
截至2025年9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8,519,2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29%。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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