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大网新(600797):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4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图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公司为网新图灵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网新图灵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控股子公司浙江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网新图灵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图灵的担保总额为6,500万元,担保余额为2,26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图灵的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网新图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金额:2,000万元 4、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5、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6、其他重要条款: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保证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2违约条款: 出现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保证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者终止发放和办理;(4)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7)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8)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网新图灵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保证经营,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贷款为上一年度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且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 本次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8,514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687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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