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603486):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8:11:39 中财网
原标题:科沃斯: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计划名称: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873人,可行权的数量为2,961,25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138%。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 行权安排: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20日-2026年9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2024年11月7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于2024年11月7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8、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2024年9月20日2025年6月27日
授予价格31.86元/份31.86元/份
授予数量1,321.23万份338.24万份
授予人数989人505人
注:1、2025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31元/份调整为31.86元/份;
2、202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以2025年6月27日为授予日,向50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38.24万份。

(三)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9月20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可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 足可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可行权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行权期 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2%。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 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 收入为 16,542,228,496.41元, 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 6.71%。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届时 根据以下绩效考核结果表中对应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 的股份数量: 等级 A B+ B/B- C D 定义 杰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经考核,873名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为“杰出”“优 秀”及“良好”,个人行 权比例为100%;0名激励 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 及“不合格”,个人行权     
 等级AB+B/B-CD
 定义杰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行权比例1.01.01.000 比例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分别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即公司首次授予部分873名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61,250份,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2、行权人数及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7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61,250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行权价格:31.86元/份(调整后)。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20日-2026年9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7、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本次可行权数 量(万份)本次可行权 数量占其获 授数量的比 例本次可行权 数量占当前 总股本的比 例
马建军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2.405.60025%0.0097%
李雁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33.608.40025%0.0146%
冷泠董事48.0012.00025%0.0208%
李钱欢董事6.681.67025%0.0029%
徐伟强副总经理16.804.20025%0.007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 员工(868人)1,057.02264.25525%0.4585% 
首次授予合计1,184.50296.12525%0.5138% 
注: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36.73万份,上表已剔除离职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情况;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87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61,250份。本次行权满足《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

2、上述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87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61,250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9月20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