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3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57,176股,每股发行价格8.7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3,970.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97.1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073.5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2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2 —— 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2021-007 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续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20000033948400042099836)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效率,公司于近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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