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603989):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350,743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401,130,603股变更为 398,779,860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401,130,603元变更为398,779,860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关于变更股份用途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50,743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5年9月17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1.申报期限: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1月1日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3.联系人:杨湘 4.联系电话:0737-6183891 5.邮箱:xiang.yang@aihuaglobal.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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