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30004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25-038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2号星辉中心2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创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8人,代表股份448,967,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3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44,198,40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库存股2,709,1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30,776,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75人,代表股份18,191,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6人,代表股份18,19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3%。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8,967,968股。 同意448,689,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其中现场投票430,776,667股、网络投票17,913,301股;反对2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22,000股;弃权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6,0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91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18%;反对2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4%%;弃权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8,967,968股。 同意448,679,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8%,其中现场投票430,776,667股、网络投票17,903,001股;反对2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27,800股;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0,5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90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2%;反对2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2%;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8,967,968股。 同意448,694,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1%,其中现场投票430,776,667股、网络投票17,918,001股;反对2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23,800股;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9,5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91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76%;反对2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3%;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李彩霞、郭佳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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