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4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4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0,370,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77%(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727,495股,下同)。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08,726,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77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643,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43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1,93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8%。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公司股份10,293,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3%;通过网络投票435人,代表公司股份11,643,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 6、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164,3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2,187,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4%;弃权19,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1,3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439%;反对2,187,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弃权19,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37,8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33%;反对5,806,0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7%;弃权2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04,8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27%;反对5,806,0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63%;弃权2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52,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98%;反对5,798,5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3%;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19,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780%;反对5,798,5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2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58,5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7%;反对5,792,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85%;弃权19,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25,5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071%;反对5,792,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41%;弃权19,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 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42,8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56%;反对5,808,1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6%;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09,9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359%;反对5,808,1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60%;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44,7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64%;反对5,806,3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8%;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11,7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442%;反对5,806,3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76%;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06《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42,5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54%;反对5,808,4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8%;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09,6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344%;反对5,808,4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74%;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42,6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55%;反对5,808,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7%;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09,6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347%;反对5,808,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72%;弃权1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47,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75%;反对5,790,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78%;弃权32,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14,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50%;反对5,790,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72%;弃权32,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 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43,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57%;反对5,797,0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06%;弃权30,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1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368%;反对5,797,0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55%;弃权30,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2.10《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14,550,7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92%;反对5,790,5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77%;弃权29,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17,7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716%;反对5,790,5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58%;弃权29,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 2.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554,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09%;反对5,78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6%;弃权2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121,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896%;反对5,78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54%;弃权2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曹一然、王思晔;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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