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中绿电(000537):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9:15:51 中财网
原标题:中绿电: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2025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现坤先生主持
7.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份1,460,296,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19,109,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41,187,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0人,代表股份42,387,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41,187,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0%。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88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2,41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3,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65%;反对2,41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5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6%;反对2,742,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94%;反对2,742,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08%;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70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5%;反对10,5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93,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70%;反对10,5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78%;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0,223,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1%;反对10,0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2%;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1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337%;反对10,0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87%;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华、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