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0026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9:36:55 中财网
原标题:领益智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40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贾双谊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99人,代表股份4,248,093,443股,占公司股1
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0.1464%,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39,524,2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58.6093%,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96人,代表股份108,569,2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5372%,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98人,代表股份108,569,4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5372%,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0000%,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96人,代表股份108,569,2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5372%,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5%。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3,723,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7%;反对13,791,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7%;弃权5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19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44%;反对13,791,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33%;弃权5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0,42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4%;反对4,548,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3,12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96,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24%;反对4,548,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1%;弃权3,12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3,380,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7%;反对14,08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6%;弃权6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85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488%;反对14,08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59%;弃权6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6,14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反对1,36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5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623,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5%;反对1,36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0%;弃权5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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