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0029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周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3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泽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75,63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3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4,38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5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24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1,24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1,24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5%。 3、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均以现场会议会议形式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均以现场会议或视频形式出席;见证律师以现场会议形式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5%;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2%;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2%;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2%;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2%;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7%;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5%。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7%;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90%;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05%;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5%。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18%;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徐艺嘉律师、梅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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