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600629):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伟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陆雯、董事翁逸凡、独立董事宋晓燕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何静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副总裁翁晓翔、财务总监吴峰宇、董事会秘书朱倩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上述第1、2.01、2.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时也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王添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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