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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20:16:47 中财网
原标题:科恒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科恒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桑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不适用(截至2023年12月末,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依法办理完成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不适用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0次
(1)培训次数不适用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不适用
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 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 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 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 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上市公司2024年度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的情况。不适用
6.关联交易兴业证券提示上市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做好 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 露工作。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2025年上半年,受新 能源行业增速放缓、竞争 加剧的影响,上市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79,919.95万 元,同比下滑29.15%;实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965.26万元,同比下 滑11.50%。兴业证券向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管理人员,了解了 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及亏损原因和拟采取的 措施,并提示上市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 确地做好信息披露。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限售 承诺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国江及其一 致行动人唐芬出具的关于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国江及其一 致行动人唐芬出具的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圣莹 王海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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