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尚太科技(001301):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境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 亚尚太”)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对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 AGREEMENT 签署的《 》就其 所涵盖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马来西亚尚太与 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签署合同,合同金额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根据该合同,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将为马来西亚项目提供土建及非生产设备机电总包服务,包含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项施工等服务。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期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若《AGREEMENT》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延。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办公地点:3rdFloor,No.1C-3,LorongSetiaSentral1,PerniagaanSetiaSentral,14000BukitMertajam,PulauPinang 主要业务:作为马来西亚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建设、运营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马来西亚尚太作为业主,委托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即承包商)承担业主马来西亚项目部分土建及非生产设备机电安装项目的承包及施工,承包商按照主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后,业主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项,合同总金额为贰亿壹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签订的《AGREEMENT》所涵 盖的履约能力和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期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若《AGREEMENT》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业主及承包商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马来西亚项目开展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海外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马来西亚尚太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事项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进行了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马来西亚尚太的担保是出于马来西亚尚太项目建设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马来西亚尚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预计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的担保余额为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履约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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