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接入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晓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1,007,331,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1,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65,531,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65,531,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65,531,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独立董事陈虹由于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作出书面请假。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2,00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3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20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3%;反对3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555,000,000股已全部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962,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反对3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162,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5%;反对3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756,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56,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8%;反对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9%;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71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6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1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5%;反对6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7%;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727,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6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27,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8%;反对6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727,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4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弃权10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27,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8%;反对4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8%;弃权10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724,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4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弃权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24,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8%;反对4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8%;弃权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654,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反对5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弃权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854,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2%;反对5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654,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反对5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弃权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854,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2%;反对5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766,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5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66,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9%;反对5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分红回报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750,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4%;反对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50,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39%;反对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9%;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魏伟、陈珊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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