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301076):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301076 2025-04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任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翔飞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及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翔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翔飞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李翔飞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原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11月12日。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翔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翔飞先生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翔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李翔飞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李翔飞先生简历 李翔飞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史学、管理学双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通过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2022年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部长。入职公司前,李翔飞先生曾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副总裁,瀚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深投资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翔飞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翔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翔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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