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20:45:27 中财网
原标题:三丰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山工业新区鹏程大道9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喆先生。公司董事长朱汉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喆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5人,代表股份549,928,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42,246,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9人,代表股份7,682,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0人,代表股份20,993,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31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9人,代表股份7,682,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80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2%;反对1,74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2%;弃权3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66,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90%;反对1,74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52%;弃权3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79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0%;反对1,74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3%;弃权3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59,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52%;反对1,74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19%;弃权3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77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3%;反对1,75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8%;弃权3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39,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99%;反对1,75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81%;弃权3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771,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8%;反对1,7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弃权3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3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63%;反对1,7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5%;弃权3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688,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6%;反对1,860,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4%;弃权3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5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71%;反对1,860,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8%;弃权3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12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6%;反对1,36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弃权4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2,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224%;反对1,36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70%;弃权4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282,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7%;反对1,27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0%;弃权3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47,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02%;反对1,27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74%;弃权3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71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5%;反对1,82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7%;弃权389,3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80,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65%;反对1,82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9%;弃权389,3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63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8%;反对1,86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弃权420,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0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63%;反对1,86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85%;弃权420,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700,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8%;反对1,84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8%;弃权3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5,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862%;反对1,84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4%;弃权3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558,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0%;反对1,768,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5%;弃权601,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3,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05%;反对1,768,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7%;弃权601,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