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迈特(30136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2:00:25 中财网 |
|
原标题:
瑞迈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瑞迈特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婷婷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桐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已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项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
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5年9月,原保荐代表人高广伟先生因工作变动,无
法继续负责瑞迈特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瑞迈特
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决定委派杨桐先生接
替高广伟先生担任瑞迈特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
履行相关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中金公司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
(深证函[2025]181号),中金公司作为青岛科凯电子研
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
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
不规范、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发
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
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
推进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桐 陈婷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