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远气体(00297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3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开展银行贷款业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宜昌分行”)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猇和远”)开展银行贷款业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三峡分行”)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仕保 2、注册地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竹泽路26号 3、注册资本:25217.3913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9.31%,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69%。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法定代表人:冯万驹 2、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2号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12月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公司为潜江特气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潜江特气分别与浦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潜江特气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潜江特气与浦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借款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借款期限:12个月(2025年9月16日-2026年9月16日) 2、公司与浦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保证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为金猇和远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金猇和远分别与中行三峡分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金猇和远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金猇和远与中行三峡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借款人: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借款期限:36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2、公司与中行三峡分行签订的《差额补足还款协议》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乙方: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差额补足还款责任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61,013.2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6.65%。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浦发银行宜昌分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行三峡分行); 3、《最高额保证合同》(浦发银行宜昌分行); 4、《差额补足还款协议》(中行三峡分行); 5、银行放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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