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6:55:58 中财网

原标题:德科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德科立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胜 杨帆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05.SH
重大事项提示
2025年上半年,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科立”)实现利润总额 2,804.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09.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8.17%。主要系:上半年传统电信传输市场需求呈现结构性放缓,为稳固市场份额,公司策略性调整产品定价,导致电信传输业务的利润空间显著收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3.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66.94%,主要系:本期采购原材料付款增加。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 6月 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4,353,980.82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 8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 8月 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7,149,951.88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年 9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年 8月 9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在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上半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 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 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 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 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项 目工作内容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 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 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 份回购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 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 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 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 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 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 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 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 15个 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 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项 目工作内容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2025年 5 月 21日至 2025年 5月 23日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5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2025年 4月 24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 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无。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光电子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依赖于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研发创新,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保护不利或核心技术人员外流导致关键技术外泄、被盗用或被竞争对手模仿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业务发展乃至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泵浦激光器、通用芯片等主要向境外供应商进行采购,海外厂商在相关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核心原材料境外采购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获取足够的原材料供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和销售规模,给予客户一定的货款结算周期。

2025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4,625.68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23,662.85万元,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2.44%。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余额将随之增长。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突然出现恶化,将会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2025年 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5,859.5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1.31%,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保持一定的存货规模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如果原材料、库存商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产品销售不畅,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并做出相应调整,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光通信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和地方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光通信产业发展的政策,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企业融资、技术研发、进出口、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扶持行业内企业发展,为光通信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近年来充分受益于相关产业政策所带来的良好市场环境,若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光通信产业的市场关注度持续提升,大量企业涌入这一赛道,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价格承压明显。头部企业通过技术壁垒和供应链整合持续扩大优势,而中小厂商面临研发投入不足、成本管控薄弱的挑战,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压。同时,国际巨头加速布局亚太市场,本土企业需应对技术专利竞争和全球化供应链的双重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相关国家采取增加关税或扩大加税清单等限制进出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公司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向公司供货,从而对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海外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海外设有子公司,公司海外业务受到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变动、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进出口许可、货币汇率波动及公司整体管控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经营环境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 1-6月上年同期2025年 1-6月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3,335.5340,911.385.93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 1-6月上年同期2025年 1-6月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利润总额2,804.075,658.03-5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809.375,420.21-4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1.153,691.48-48.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1,943.471,164.15-266.94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 6月末上年度末2025年 6月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226,219.53224,226.060.89
总资产265,879.43262,043.901.46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 1-6月上年同期2025年 1-6月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34-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34-47.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120.23-47.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2.46减少 1.2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0.851.68减少 0.8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4212.19减少 0.77个百分点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20,892,82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36,267,8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57,160,67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为保持前后期可比性,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每股收益。调整前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 0.45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 0.45元/股,调整后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 0.3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 0.34元/股。

2、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50.44%、48.17%、48.23%。

上半年,传统电信传输市场需求呈现结构性放缓。为稳固市场份额,公司策略性调整产品定价,导致电信传输业务的利润空间显著收窄。与此同时,得益于AI及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劲需求,数通市场(特别是 DCI、算力中心及数据中心领域)实现高速增长。公司积极把握机遇,重点开拓数通市场,在新客户获取、新产品导入及订单承接方面成效显著。

然而,由于 DCI产品及 400G/800G光模块产能尚处于建设与爬坡阶段,其利润贡献未能充分释放。叠加公司本部和泰国生产基地建设的持续刚性投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整体业绩承压明显,净利润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短期来看,公司面临较大的阶段性经营压力。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66.94%,主要系本期采购原材料付款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1、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是光通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研发体系建设。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承担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863项目、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 10余项,“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超长跨距光传输系统五阶非线性和四阶色散智能补偿技术及其应用”荣获江苏信息通信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参与起草的《40Gbit/s/100Gbit/s强度调制可插拔光收发合一模块》等 8项行业标准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颁布的科学技术一等奖。研发团队中,李现勤博士主持起草了《YD/T3025-2016小型化掺铒光纤放大器》国家通信行业标准。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取得 17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5项、实用新型专利 125项、外观设计专利 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 63项、商标 19项;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3项,行业技术标准 39项。

2、可持续的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熟悉行业发展周期,对行业动态和市场走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技术平台,形成以高速率、长距离、模块化为主要特点的核心技术,拥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并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建设了联合创新中心,完善的研发架构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了良好平台。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人员素质高、稳定性强的研发人才队伍,形成了包含市场调研、需求分析、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测试、系统集成等各个环节的研发体系。

(二)产品结构优势
下游客户对光电子器件产品在性能指标、应用领域和实施场景等方面有诸多差异化需求,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可以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发掘更多市场需求。

公司经过持续的研究开发、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形成了包括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在内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各类产品技术之间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产生了较强的协同效应。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通信骨干网、承载网、接入网、5G前传、5G中回传、数据链路采集、数据中心互联、特高压通信保护等重要领域,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全方位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深耕现有客户资源,拓宽新产品销售渠道,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制造工艺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光电子器件的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长年的生产实践,逐步完善各项生产工艺,具备从芯片封测、器件封装、模块制造到光传输子系统设计制造等垂直制造能力,公司通过自研自制部分专有测试设备,搭建自动化测试平台,有效提升了生产设备利用率,形成了具有自主创新的制造工艺优势,具体主要体现在:

序号技术名称先进性
1高速光学器件封装 技术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 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换,使 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效地提升 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 100G、200G及 400G产品的应 用要求,具备向 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2高速激光发射模组 和激光接收模组生 产制造平台技术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 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 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 CWDM耦合软件系统、 基于 MWDM的 OAM测试系统、多功能 OSA控制系统软件 等。
3高速光收发模块生 产制造平台技术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 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 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系统、 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监控系统 和 ERP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 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 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4光放大器生产制造 平台技术该技术秉承平台化、模块化理念,为光放大器产品生产,设 计通用的工装夹具、自动测试系统以及生产信息管理系统, 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成立二十余年来,产品和研发始终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重视并积极参与国内外客户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坚持贴近客户、服务客户、紧密合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实现了公司与众多客户的互利合作、共同成长。目前,公司客户分布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数据运营商和专网等多个领域。公司长期服务中兴通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Infinera、Ciena、国家电网、烽火通信中国联通、诺基亚及 ECI等优质客户。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以及与客户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公司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2025年 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6月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947.584,987.85-0.81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947.584,987.85-0.8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11.4212.19减少 0.7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二)本持续督导期间获得的研发成果

项目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989545
实用新型专利87156125
外观设计专利0055
软件著作权996363
其他003719
合计2624356257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取得 17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5项、实用新型专利 125项、外观设计专利 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 63项、商标 19项。

(三)在研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 投资规 模本期投 入金额累计投 入金额进展或 阶段性 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 用前景
1数据中心光 收发模块项 目研究5,000.00740.253,215.85小批量 试产面向数据中心 内部互连的需 求,开发光引数据中 心 40G/100G光模块 量产并持续迭代,应用于 数据中 心内部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 投资规 模本期投 入金额累计投 入金额进展或 阶段性 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 用前景
      擎和光收发模 块。400G/800G 系列 光收发模块开发 完成逐步进入小 批量,1.6T/3.2T产 品开发中,符合行 业技术发展趋势。互联。
2DCI设备的 研究开发5,000.00732.134,480.85小批量 试产面向数据中心 互联互通应用 开发低成本、 低功耗、大带 宽、高集成、模 块化、易扩展、 光电解耦的新 型光传输子系 统产品;同时 满足城域组网 需求。目前公司 DCI产 品可实现低成本 非相干替代,技术 和成本均领先于 行业。同步迭代开 发满足城域组网 场景的下一代产 品。应用于 数据中 心机房 之间互 联互通、 城域组 网。
3相干光收发 模块的研究 开发5,000.00495.724,464.74样品验 证面向电信网络 和数据中心对 于大容量长距 离光传输需 求,按照相关 协议标准开发 出 400G长距 离相干光收发 模块。目前相干光收发 模块的研究以 400G CFP2 和 QSFP-DD封装形 式为主,主要实现 传统 400G骨干网 传输和数据中心 400G互联传输, 与业内先进技术 水平相当。应用于 骨干网、 城域网、 数据中 心互联。
4COMBO PON项目研 究开发3,000.00431.162,012.63小批量 试产面向光纤到户 的需求,开发 兼容多场景应 用的 10G COMBO PON OLT产品目前公司已经推 出 10G COMBO PON对称和非对 称 OLT等产品, 技术与行业内水 平相当。应用于 宽带接 入领域, 应用广 泛。
5400G 速率 中短距光收 发模块研究 开发3,500.00384.842,189.26小批量 试产面向 400G中 短距离(40km 以下)应用,开 发系列光收发 模块。通过提高信号质 量,降低发射端噪 声水平,400G非 相干 40km产品, 处于行业领先水 平。应用于 承载网。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 投资规 模本期投 入金额累计投 入金额进展或 阶段性 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 用前景
6高功率光放 大器技术800.00353.36353.36完成样 品,已经 给客户 送样测 试面向空芯光纤 应用,C Band, L Band 2W以 上多波可调增 益光放大器, 完成样品目前国内首家完 成2W以上增益可 调 C,L Band光放 大器,业内领先水 平空芯光 纤放大 器,空间 光通讯 等
7宽谱光放大 器的应用研 究开发4,000.00299.903,399.68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完成 多款 C++、L++光放 大器,完成 C+L 一体化 DOA光放大器 研发,形成批 量生产。已完成多款 C++、 L++系列光放大 器转产,技术水平 业内领先。完成 C+L一体化 DOA 光放大器,已经批 量出货。应用于 新一代 骨干网 络通信 传输。
8100G 速率 中长距光收 发模块研究 开发4,500.00223.733,941.46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面向 100G中 长距离(40km、 80km及 80km 以上)应用,开 发系列光收发 模块。引入半导体光放 大器,解决中长距 离传输的技术问 题,业内先进技术 水平。应用于 城域网, 相比于 相干解 决方案, 成本优 势明显, 应用广 泛。
9可调增益光 放大器的应 用研究开发1,500.00223.141,206.18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进一步提升性 能,多款放大 器已经通过客 户测试,完成 转产,进入批 量阶段。目前已实现 15dB 左右的增益范围 可调,与业内先进 技术水平相当。应用于 骨干网。
10小型化光放 大器的应用 研究开发2,000.00200.131,447.17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开发用于 DCO 相干模块的小 型化光放大 器,形成批量 生产,同时研 发更小型光放 大器。应用于相干模块 内,提供功率放大 的小型化光放大 器,已经批量交 付,处于行业领先 水平。主要应 用于相 干光模 块内部, 提供功 率补偿。
11数据链路采 集子系统的 应用研究开 发2,000.00181.641,684.16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基于现有产品 迭代开发更高 集成度、更高 速率、统一网 管的新一代数目前 400G产品已 完成样品验证,处 于小批量阶段;智 能分光和三合一 高集成产品处于应用于 网络安 全领域, 需求旺 盛和市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 投资规 模本期投 入金额累计投 入金额进展或 阶段性 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 用前景
      据链路采集子 系统产品。批量阶段,处于行 业领先水平。场前景 广阔。
1210G速率长 距离光收发 模块研究开 发2,500.00175.922,106.84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开发 10G 80km 以上光收发模 块系列产品, 进一步降低功 耗和成本、扩 展工作温度范 围。目前公司已完成 小封装 10G 80km 光收发模块开发, 满足0℃~85℃扩 展温度范围,下一 步预期满足工业 级温度要求,与业 内先进技术水平 相当。小封装 SFP+, 低成本 和小功 耗,适应 宽温应 用的场 景增多。
13无源模块系 列产品的应 用研究开发2,000.00150.251,953.16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分光监控、高 密度连接、光 背板、光开关 等系列产品, 形成批量生 产。分光监控模块、高 密度连接产品、光 背板、光开关等系 列产品,与业内先 进技术水平相当。主要应 用于新 一代光 交叉互 联 (OXC) 系统中 的光线 路板和 支路板 中。
14可插拔光放 大器的应用 研究开发2,000.00133.331,710.26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QSFP、CFP2、 CFP等可插拔 光放大器,形 成批量生产。目前产品可单波 或者多波放大,与 业内先进技术水 平相当。应用在 城域网 和数据 中心互 联领域。
15长距离光传 输子系统应 用研究开发2,000.00124.151,491.07批量,持 续研发 迭代中面向电力传输 等需跨沙漠、 跨无人区、跨 山脉的应用场 景实现超长距 无中继光传 输,最远无中 继传输距离达 到 400km 以 上。传输距离 450km 以上的产品小批 量生产,支持 200G的产品同步 研发中,处于行业 领先水平。应用于 国家电 网等行 业。
165G 前传光 收发模块研2,500.0097.932,104.52批量,持 续研发面向 5G前传 光传输网络,6波 25G CWDM 光收发模块已在应用于 5G接入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 投资规 模本期投 入金额累计投 入金额进展或 阶段性 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 用前景
 究开发   迭代中开发 25G系列 光收发模块, 扩展工作温度 范围、降低功 耗。2020年批量出货; 6波 25G +12波 10G方案已研发 成功,并完成现网 试点测试,为行业 内首批完成开发 的厂家之一。领域。
合计/47,300.004,947.5837,761.1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26,762,655.47元,募集资金余额 633,887,328.3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094,353,980.82
加:未置换的自有资金支付的 IPO发行费用964,826.71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8,462,655.47
减:补充流动资金288,3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5,197,727.39
加:已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60,133,987.80
减:手续费支出538.9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33,887,328.35
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19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43,887,328.35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05,386,112.54元,募集资金余额 117,280,466.6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17,149,951.88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5,410,799.75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975,312.79
加:累计利息收入3,759,968.10
加: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2,126,396.92
减:手续费支出14,775.77
减:汇兑损益354,961.9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7,280,466.63
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17,280,466.63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 7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 8月 9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9,000.00万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编号签约方产 品 名称投资金额购买日到期日已到期收回本 金尚未到期本金
1宁波银行 无锡分行结构性 存款80,000,000.002024/10/152025/1/1580,000,000.00-
2宁波银行 无锡分行结构性 存款110,000,000.002025/1/162025/6/26110,000,000.00-
3江苏银行 无锡新区 支行结构性 存款350,000,000.002025/1/172025/3/31350,000,000.00-
4江苏银行 无锡新区 支行结构性 存款70,000,000.002025/1/172025/3/3170,000,000.00-
5苏州银行 无锡新吴 支行结构性 存款89,270,000.002025/1/232025/6/3089,270,000.00-
6苏州银行 无锡新吴 支行结构性 存款4,410,000.002025/1/232025/6/304,410,000.00-
7兴业银行 无锡新吴 支行结构性 存款70,000,000.002025/4/22025/6/3070,000,000.00-
8江苏银行 无锡新区 支行结构性 存款220,000,000.002025/4/112025/6/30220,000,000.00-
9苏州银行 无锡新吴 支行结构性 存款100,000,000.002025/6/202025/10/1-100,000,000.00
10宁波银行 无锡分行结构性 存款90,000,000.002025/6/302025/9/25-90,000,000.00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 9月 15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到期收回。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编号签约方产品 名称投资金额购买日到期日已到期收回本 金尚未 到期 本金
1苏州银行 无锡新吴 支行结构性 存款50,000,000.002025/1/202025/6/3050,000,000.00-
2苏州银行 无锡新吴 支行结构性 存款50,000,000.002025/1/202025/6/3050,000,000.00-
3苏州银行 无锡新吴 支行结构性 存款6,320,000.002025/1/232025/6/306,320,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日期
1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 产及升级建设项目2025年 12月2027年 12月
2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 发项目2025年 12月2027年 12月
1、“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立项时,公司主要针对 100G、200G、400G等中高端光模块产品的市场需求制定建设规划,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光通信行业技术迭代明显加速,AI算力爆发驱动 800G/1.6T高速光模块需求快速崛起。若按原计划推进扩产可能导致新增产能与市场需求错配。公司拟通过延期来优化产线方案,更新相应设备以适配高速率产品,从而确保项目投产后能精准对接市场最新需求。

2、“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延期的原因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光传输子系统研发中心大楼及配套用房,以及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由于该研发中心是专业科研场所,其建设标准高于普通办公场所,施工工艺更为复杂,特别是各专业实验室需要满足严格的环境参数和验收要求,因此预计无法按原计划时间完工。

(四)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德科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期初持股数 (股)期末持股数 (股)持续督导期 间内股份增 减变动量 (股)增减变动原 因
桂桑董事长、核心 技术人员844,7891,129,426284,637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及股 权激励
渠建平董事、总经理636,000858,000222,000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及股 权激励
张劭董事、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636,000845,520209,520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及股 权激励
周建华董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 人员550,970741,221190,251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及股 权激励
李现勤职工代表董 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 人员018,72018,720股权激励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德科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亲属 关系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数 量(股)间接持股 比例
桂桑董事长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4,323,67715.37%
渠建平董事、总经理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9,010,6875.69%
姓名公司职务/亲属 关系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数 量(股)间接持股 比例
张劭董事、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5,262,2283.32%
李现勤职工代表董事、 副总经理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无锡市德耀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4,0640.12%
注 1:间接持股数量=持有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投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公司股本总额;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数量/公司股本总额。

注 2: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李现勤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间接持有公司股数减少,主要系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市德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德科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德科立股份均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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