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30133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0:00:56 中财网
原标题:熵基科技: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熵基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宫乾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志伟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案、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案、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计划2025年下半年进行现场检 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于2025年下半年对上市公司 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 根据相关法规依规使用募
 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 了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 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 件,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并结合实地考察了解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 金使用进度,取得了上市公 司出具的2025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经检查,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 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同意将全球营销服务网 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 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并 将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 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 期。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2025年8月31 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2028年8月 31日。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 目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2026年8月31 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2027年8月 31日。集资金,及时关注项目建 设进度,必要时做好项目 可行性论证、审议及信息 披露工作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以外 的其他首发上市前持股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5.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购回股份承诺不适用
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公 积金及劳务用工等相关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四处瑕疵房 产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屋的 承诺不适用
1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 施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5年4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罗勇 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现由保荐代表人宫乾先生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 宫乾先生、蔡志伟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宫乾 蔡志伟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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