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0:00:57 中财网
原标题:万孚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美先生、王继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47,43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30.6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所涉及激励对象限售股共计232名激励对象的13,34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7日办理完成。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美先生、王继华女士持股比例跨越1%刻度线。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李文美先生、王继华女士合计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47,438,708股,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为31.50%,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使股本减少导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上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文美先生、王继华女士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9月17日
权益变动过程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美先生、王继华女士合 计持有公司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47,438,708股,占公司总股 本30.6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所涉及激励对象 限售股共计232名激励对象的13,34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7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1,424,761股变为468,084,761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李文美先生、王继华女士合 计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47,438,708股,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为 31.50%。

股票简称万孚生物股票代码300482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0+0.88%  
合 计0+0.8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股份回购注销被动导致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147,438,70830.62%147,438,70831.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242,65322.90%110,242,65323.55%
有限售条件股份37,196,0557.73%37,196,0557.9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文美先生、王继华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0.62%上升为31.50%。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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