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为智能(832876):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4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年 7月 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变更前,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2)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变更前,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变更后,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2)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变更后,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子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了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类别日趋复杂,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和设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预计可使用情况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重新核定了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 (2)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拟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将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进一步细分为0-6个月(含6个月)和6-12个月(含1年),账龄0-6个月(含6个月)的应收款项基本处于信用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调整为1.5%,6-12个月(含1年)的应收款项整体坏账风险可控,信用损失率仍保持为原有的5%。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参考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发展及销售渠道拓展,销售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客户的信用期结构也更为丰富。公司综合评估了核心客户回款的安全性、新客户结构的优化情况、资产规模的扩大等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且参考部分电子行业上市公司的短期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后,本公司认为前次使用的短期坏账计提比例适用性下降。公司本次新采用的坏账计提比例,在新客户导入以及细分产品类别进一步拓展延伸的多元化发展趋势下将更为适用,也将更为准确、谨慎地体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符合目前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管控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折旧计提更加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记录》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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