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0:15:56 中财网
原标题:恒辉安防: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128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701,711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实际参与现金分红股份170,885,078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586,78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701,711股)为基数计算:(1)剔除回购股份后10股分红金额=利润分配方案确定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股份*10=13,670,806.24元/170,885,078股*10=0.800000(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股份×剔除回购股份后10股分红金额/10股=170,885,078股×0.800000元/10股=13,670,806.24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3,670,806.24元/172,586,789股=0.0792111(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0.792111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792111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8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172,586,78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701,711股后的总股本170,885,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670,806.2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董事会审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若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3、自董事会审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586,789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01,711股后的170,885,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证券账户
1王咸华03*****933
2姚海霞03*****917
3王鹏03*****123
4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8*****848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进行减持;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扣除上述期间权益分派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0.72元)。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如存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则公司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将另行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黄山路西侧
咨询联系人:张武芬
咨询电话:0513-69925999转分机8088或8089
传真电话:0513-69925999转分机8085
八、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